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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际合作 遏制邪教蔓延

——中外专家就邪教问题达成共识
2000-11-11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倪四义、吴黎明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倪四义、吴黎明)针对邪教活动国际化以及邪教利用某些国家法律疏漏的缺陷进行跨国传播与犯罪的情况,中外邪教问题专家在此间呼吁:单凭一个国家的力量无法从根本上遏制邪教蔓延的趋势,加强国际合作势在必行。

为期两天的邪教问题国际研讨会今天闭幕。来自法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乌干达、日本、韩国以及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内地的60多位专家、学者提出,有关国家在信息共享,交流治理经验等方面要加强沟通,行动上互相配合,以利于预防和抵制邪教活动。

专家学者们围绕“邪教与社会”、“邪教概论”、“各国邪教”、“邪教的历史传统与现状”、“邪教的危害”、“治理对策”等主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从多角度、多层面对邪教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提出了一些富有创见的观点和富有启示性的看法。

他们普遍认为,尽管各国邪教的伪装不同,但它们的本质都是反人类、反社会、侵犯人权、危害个人合法权益和公众整体利益。中国的“法轮功”和西方的“大卫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就是其中最突出的代表,对此类邪恶团体必须采取坚决措施予以根治,决不能坐视不管,任其利用“宗教自由”、“人权”等名义泛滥成灾,祸害人类。

对于如何预防和治理邪教,美国学者提出,让公众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宗教,就容易识别以宗教作为伪装的邪教。来自日本的学者认为,不解决世俗化、现代化带来的困惑,就无法遏制邪教增长的势头。来自法国的学者对如何遏制邪教对企业的渗透和对儿童的影响提出了建议。来自加拿大的学者就美国反邪教活动进行了评介。部分中国学者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有益公众的社区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为公众的精神生活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务,以削弱和防止邪教的影响。中外学者普遍认同,个人、家庭、社区、社会团体、政府都要发挥各自优势,密切合作,全方位地对邪教进行综合治理。政府要加强组织和协调。

学者们还表示,要加强学术研究和国际学术交流,充分发挥学术界的优势,对邪教现象进行多学科的系统研究,为人类社会提供更多的有益启示,为社会各界共同治理邪教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经过两天的讨论和交流,中外专家学者就邪教问题基本上达成了以下共识:

一、由于各国的历史、文化不同,对邪教的认识也不尽相同,因此,界定邪教不宜单纯从邪教是不是宗教这个层面过多地进行纠缠,而应主要从危害社会的角度考虑。

二、邪教的危害是多方面的。邪教对不同的群体、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行业都有危害。

三、鉴于邪教对人类社会构成了严重威胁,造成了极大危害,所以对邪教问题不能置之不理,不能任其发展。应本着对人类负责的态度,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预防、治理,决不能任其危害社会。

四、对邪教要依法治理。依法治理邪教,是尊重国际人权准则,保障人权,保护人们免受邪教之害的重要措施。因此,要根据本国的法律和实际情况,并借鉴其他国家好的做法,更好地开展治理工作,以达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公众整体利益的目的。对凡是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均要依法惩治。

五、对待误入邪教的广大受害者,应立足于教育和引导,从各个方面关心帮助他们,使他们恢复正常的精神状态,掌握必要的谋生手段,彻底摆脱邪教的影响和束缚,回归于社会。而不能对他们歧视、排斥、打击,使他们越陷越深,成为邪教的殉葬品和走向社会的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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